我到成都那天,天正下着那种成都特有的雨,不是很大,但特别执着,像个记性特别好的老太太,一滴一滴地提醒你它的存在。
我拖着箱子从地铁站出来,*眼看到的是我妈。
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冲锋衣,在一群灰扑扑的接站人群里格外扎眼,像一只误闯进麻雀堆里的锦鸡,更扎眼的是,她手里举着一个巨大的牌子,上面不是我的名字,而是用马克笔歪歪扭扭写着——“欢迎我家博主大人莅临成都视察工作”。
.jpg)
旁边一个揽客的大姐好奇地凑过来看,念出声来,然后抬头看看我妈,再看看我,那眼神复杂得像在看什么大型社*现场直播。
“妈……”我试图把牌子抢过来。
她灵活地躲开了,六十三岁的老太太身手矫健得像广场舞领队里那个抢C位的架势:“咋了?你不是在网上天天说自己是什么旅行博主吗?我女儿是博主,我骄傲,不行啊?”
说实话,我是那种在网上写写旅行攻略、攒了不到一万粉的小博主,在我妈的认知里,这大概等同于上了新闻联播。
我妈宣布,这次成都之行,她要给我当导游。“我在成都住了半个月了,哪儿的兔头好吃,哪儿的大妈跳广场舞更带劲,我门儿清。”
我心想,完蛋。
果然,*站不是锦里,不是宽窄巷子,而是一个叫不出名字的社区小公园,下午三点,雨刚停,地面还湿着,但公园里已经聚集了至少三十个大爷大妈,音响已经架起来了,有人在调试,发出一阵阵刺耳的电流声。
“姐妹们!”我妈一嗓子吼出去,中气足得我怀疑她背着我在练什么少林木人巷,“这就是我女儿!写旅游文章的!”
于是一群大爷大妈围过来,七嘴八舌地问:能不能也写写我们啊?我们这个夕阳红旅行团去过好多地方的,去年还去了新马泰呢,那个新加坡的肉骨茶哦,还不如我们自己带的老干妈拌饭香。
说到老干妈,我妈突然很得意地从她那个巨大无比的帆布包里掏出一个玻璃瓶子,在我面前晃了晃:“看到没,随身的,不管去哪儿,有这瓶老干妈,什么菜都能下饭。”
旁边一个姓王的大爷插嘴:“你妈上次在曼谷,用老干妈拌芒果糯米饭,把那个泰国导游都看傻了,说中国大妈真会吃。”
我妈白了他一眼:“怎么了?美食不就是拿来创新的吗?我看你是对我的老干妈有意见。”
王大爷嘿嘿一笑:“不敢不敢,你这个老干妈啊,比陶华碧还厉害。”
我听着这对话,总觉得哪里不对劲。
后来晚上吃饭的时候,我妈带我去了一家她口中“成都没人知道的宝藏馆子”,结果到了发现门口排了二十多号人,老板娘正拿着喇叭喊号,我妈毫不怯场,直接挤进去和老板娘套近乎,三言两语,居然给我们插了个队。

坐下来之后,她熟练地涮着鸭肠,给我碗里夹毛肚,嘴里还念叨着:“你王大爷啊,人挺好的,退休金也有,就是人太啰嗦了,你说他一个大老爷们,怎么嘴那么碎呢?”
“等等,”我放下筷子,“妈,王大爷?”
“对啊,就白天那个。”她若无其事地又涮了一片毛肚,“我们在曼谷认识的,他那个夕阳红旅行团和我们拼的一个导游,后来发现居然是一个城市的,你说巧不巧?回来之后他还约我去跳过几次广场舞。”
我意味深长地看着她。
“想什么呢你!”我妈用筷子敲了一下我的头,“他跳交谊舞老踩我脚,这辈子都不可能。”
但我注意到她说话的时候,嘴角是翘的。
更让我震惊的事情发生在第二天,我无意中看到我妈的手机屏幕,她的微信置顶不是我这个女儿,是一个备注叫“老王头”的人,头像是一瓶老干妈。
我:???
点进去一看,更近的聊天记录是这样的——
老王头:“明天早上八点,老地方?”
我妈:“不去,要带我女儿逛成都。”
老王头:“那我给你们买早饭送过去?你想吃啥子?”
我妈:“锅盔夹凉粉,多放辣椒。”
老王头:“得嘞!要不要把老干妈带上?”
我妈:“不用,我自己有,你上次那个牌子不正宗,不够香。”
.jpg)
我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这是什么夕阳红偶像剧情节?我不过就是想写一篇成都旅游攻略,结果怎么变成了调查我妈的夕阳恋情了?
坐地铁去武侯祠的路上,我终于忍不住了,旁敲侧击地问她。
我妈倒是坦荡得很:“就是跳广场舞认识的,有什么好说的,他跳舞不行,踩了我好几脚,为了赔礼,请我吃了顿饭,后来发现人还挺实在的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就没有然后了,你以为都像你们年轻人那样谈恋爱轰轰烈烈的?我们这个年纪,能说得上话,互相不嫌弃,一起吃顿饭,跳跳舞,就很好了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地铁刚好经过一段地上轨道,窗外的阳光突然涌进来,照在她的侧脸上,我这才注意到,我妈今天居然涂了口红,是那种很淡的豆沙色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,但确实涂了。
我突然想起我爸去世已经八年了。
那瓶老干妈现在还放在我家的餐桌上,是我从成都带回来的,我妈坚持要我带一瓶,说我一个人在外地,吃饭不规律,有瓶老干妈至少能下饭,临走的时候,她往我箱子里装了三瓶。
“妈,我吃不了这么多。”
“送人啊,你不是老认识什么新的朋友吗?送人也有面子。”
我看了看那三瓶老干妈,突然说:“是不是有一瓶要给王大爷?”
我妈愣了一下,然后特别难得地脸红了,抬手就要打我:“你个小兔崽子,瞎说什么!”
但她没有否认。
后来王大爷来送站,悄悄往我包里塞了一袋灯影牛肉丝,说是我妈爱吃的,让我妈带回老家,然后他又补了一句:“姑娘,你写的那个文章,回头发我看看呗,我关注你了。”
我现在严重怀疑,我那一万粉里,至少有两个是我妈和王大爷。
成都这座城市啊,来了就不想走,大概是因为这里不仅有好吃的火锅、漂亮的姑娘、悠闲的茶馆,还有那些在人民公园的鹤鸣茶社里一坐就是一下午的大爷大妈,以及像我妈这样,在人生下半场还能带着一瓶老干妈勇闯天涯、顺便谈个夕阳恋爱的硬核老太太。
回程的飞机上,我打开手机备忘录,把原本要写的成都攻略大纲全部推翻,重新敲下一行标题——可去他的春熙路太古里吧,真正的成都,就该是我妈和她那瓶走哪儿带哪儿的老干妈。
标签: 成都夕阳红老干妈